屏東恆春一家沙灘車業者近日引發爭議,一名住在嘉義的郭姓男子日前到屏東恆春遊玩,參加當地沙灘車體驗活動時不慎受傷,事後才驚覺該業者屬非法經營,不僅沒有投保任何保險,業者也無意進行理賠,讓他求償無門。

據當地民眾透露,這家業者過去曾發生多起嚴重事故,但業者卻一直持續營業。事實上,2024年初,一名古姓男子到恆春四溝里騎沙灘車時不幸摔死,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死者母親指控,業者為恆春鎮代會陳姓副主席,出事後卻將所有責任推給年僅20歲的兒子。她更控訴,當時傍晚出事後,業者既沒報警也沒叫救護車,一直拖到晚上8點才送醫,到院時兒子已經死亡。
據了解,該業者自事故發生後便採取低調經營模式,未設置實體辦公室,所有體驗活動均需透過網路預約,並安排接駁車接送遊客至山區進行沙灘車活動。該業者被揭露由恆春鎮代會陳姓副主席創立,目前交由其子接手經營。因疑似政商關係良好,儘管業者未持有營業執照且曾鬧出致命事故,仍能持續攬客營業。此事引發外界對相關監管機構的質疑。


據郭先生回憶,當時他自行駕駛沙灘車,轉彎時不慎摔車,造成鎖骨跟肋骨骨裂,他向業者索賠,但業者只願出2000元了事,他一怒之下就將業者告上法庭。目前郭先生的受傷案件仍在處理中,而過去的死亡事故也引發外界對該業者安全管理及是否有地方勢力包庇的質疑。
針對屏東縣沙灘車業者違法攬客營運,縣府已制訂「屏東縣沙灘車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並於114年5月20日發布施行,針對業者未取得同意而擅自營業者,依上開條例裁罰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其行為人裁罰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如再有營業者則會持續開罰。
為有效制止違法行為,屏東縣政府已請各警分局協助查處,另針對相關執法分工及流程,縣府也會召開會議邀請各警分局及相關單位研議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