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的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殉職案,今日進行倒數第二天的審理,檢方提出震驚的新證據,指出被告陳嘉瑩在看守所曾表示「他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顯示對造成警察死亡一事缺乏悔意。

陳嘉瑩因前年九月底在緝毒行動中拒絕臨檢並開車拖行劉宗鑫,導致劉員傷重不治,目前以殺人罪嫌受審。檢辯雙方在今日審理過程中持續激烈攻防,檢方透過劉員曾經的部屬證詞,描繪出一位敬業奉獻的警察形象。

「劉所長不僅工作認真,更將派出所視為第二個家,經常不回家而是留宿派出所內,並且親自帶隊巡邏,以身作則帶領部屬。」檢察官強調,劉宗鑫可說是土城警分局旗下最精實的所長,他的辭世「並非單單生命逝去,更毀了基層的靈魂」。

檢方在庭上公開了大量陳女手機內對話紀錄,以及她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與管理人員的談話內容。其中最令人震驚的是,陳嘉瑩對於造成劉宗鑫死亡一事似乎沒有太多悔意,甚至向看守所人員表示「他不是我的親人,我其實並沒有感到難過」。檢察官對此表達強烈的震驚與憤慨。
此外,檢方指出,從手機對話紀錄中還發現陳女疑似長期涉及毒品買賣活動。面對這些指控,陳嘉瑩的辯護律師則反擊表示,檢方不應誘導國民法官,強調本案起訴罪名是殺人罪,而非毒品罪。
「檢方將手機對話紀錄公開,企圖讓陳女罪加一等,可能會影響最終審判結果。」辯護律師如此主張,認為檢方的做法有失公允。
本案審理日程為本月六日至十一日,明天將進行最終審判,決定陳嘉瑩的刑度。社會各界對此案高度關注,尤其關心執法人員在執勤過程中的安全保障問題,以及國民法官制度在此類重大刑案中的審判結果。
《中天關心您|少一份毒品、多一份健康!珍惜生命請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