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分手!桃園人魔假釋後再奪1命 17年勒死2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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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教化!桃園市平鎮區49歲李姓男子近日(11日)因為殺了前女友被法院裁定羈押,而他在17年前就曾把自己的已婚人妻女友殺害,沒想到服刑10年假釋後竟然又奪一條人命。

桃園地方法院。(圖/Googlemap)

翻開這位現年49歲的李姓男子的恐怖前科,在2008年7月29日,當時還在超商打工的他,認識一位45歲歐姓女子,相差13歲的姊弟戀就此展開,但交往1年多以後女方表示要分手,李男被激怒後竟跑去歐女的住家埋伏,在停車場把女方殺了,事後竟還打電話給對方女兒「自首」表示:「我做了傻事,殺了妳媽媽,我太愛妳媽媽……」警方因此循線將他逮捕,李男也因殺人罪入獄,遭判18年半。

他被關了10年後假釋,於2019年出獄,認識了一位周姓女子並與之交往,2人後來因故分手,兇性難改的李男竟然忘記自己曾犯下過的重案,跑去周女家附近埋伏,結果把女方勒死,警方獲報後將他逮捕,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有逃亡、滅證及再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近日也獲裁准。

檢方表示目前已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的關懷機制,提供家屬情緒支持與法律協助,並將持續在偵審過程中陪同,確保被害人家屬權益,但明顯難以教化的李男獲假釋後又犯案,2個家庭因他悲慘破碎,讓這樣的人得以重獲自由,相關的判定標準也不禁讓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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