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板模工殺死討債男 法院撤銷科技監控檢抗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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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板模工人去年在霧峰持刀刺死上門討債男子,台中地院判刑8年6月後一度撤銷電子腳鐐監控,檢方提抗告後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最後地院更裁仍須科技監控。

台中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台中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嫌犯洪姓男子家住台中霧峰,去年9月高姓及鄭姓男子前往其住處討債,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洪男持料理刀猛刺2人,最後高男失血過多慘死、鄭男也身受重傷送醫,洪男遭逮後法院裁定羈押,今年5月偵結起訴後獲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須受電子腳環科技監控。

案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法院考量洪男自首及防衛過當情狀,今年11月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罪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事後主動撤銷電子腳環科技監控,檢察官不服提出抗告。

檢方認為洪男涉犯重罪判處重刑終局定罪可能性高,逃亡風險也升高,一審卻未充分說明理由即撤銷其電子監控令人費解,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一審未就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衡平提出具體說明,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

案件發回台中地院12月26日再度開庭,洪男主張自己有正當工作不會逃亡,請求維持免配帶電子腳環監控,法官改變態度認為不乏交保限制住居仍潛逃案例,且其涉犯殺人罪刑度非輕仍有逃亡可能性,最後裁定須繼續配戴電子腳環及行動電話定位等科技監控,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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