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17日審理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鄭深元在庭上答辯時,直指偵辦檢察官林俊言涉嫌竄改偵訊筆錄,證人林欽榮本案作證有不實陳述,建請合議庭依職權告發林俊言涉犯偽造文書罪嫌,以及證人林欽榮涉犯偽證罪嫌,以維護司法尊嚴。

鄭深元律師在法庭上多次撻伐林俊言偵辦本案涉壓迫被告認罪,同案被告彭振聲證稱認罪是因林俊言說陳情轉研議就是圖利,彭不懂法律專業、當時又在押,同案被告邵琇珮也因偵訊時,被檢方當場施壓「不要想糊弄過去」,為求減刑、保住公務員資格而認罪。鄭深元強調,彭振聲雖維持認罪,但證稱主持都委會審議京華城提案當下,自認程序合法,邵琇珮是深受各級長官肯定的優秀專業公務員、勇於據理力爭,她開會被偷錄音顯示,一再要求京華城提案增加公益性與對價性,毫無圖利跡象,邵出庭也自認當年沒違法,2人認罪顯受檢方壓迫所致。
審理中勘驗同案被告黃景茂偵訊光碟,發現他應訊堅稱沒違法、筆錄卻記載他承認「縱然有違法」、也要依柯文哲的「奉交下」,把京華城的陳情案送進都委會研議等語,黃證稱「那是檢察官幫我記上的」,他應訊沒這樣說,做完筆錄只有很短的時間檢查,他沒注意到。鄭深元表示本案竟然出現檢察官竄改筆錄情形、令人無法理解,建請合議庭職權告發林俊言涉犯偽造文書罪嫌。

鄭深元也建請合議庭職權告發林欽榮作偽證,因林欽榮證稱京華城的行政作為有違法之處,但他自身所作所為卻不一致。林欽榮是柯文哲第1任台北市長時的副市長、現任高雄市副市長,他今年5月為京華城案作證,表示北市府與京華城訴訟期間,依規不能受理對方陳情,京華城也不能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容積獎勵。林欽榮證稱得知柯文哲市府團隊跟京華城協商、提供自創容獎,覺得「unbelievable(難以置信),極度不公平」,他認為不合法的訴求,「就算多給1平方公尺都是圖利!」林欽榮強調跟柯道不同不相為謀,但「我不恨他!」
柯文哲先前庭訊吐槽林欽榮「在這個法庭,做了偽證」,指林欽榮任北市副市長兼任都委會主委期間,受理應曉薇替京華城提出的陳情、協調案,還送入都委會審議,當時雙方也有訴訟,且北市府都發局官員證稱私人可依《都計法》第24條申請容獎。

鄭深元律師在法庭上表示,柯文哲沒有明知違法不構成圖利罪,也無法證明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就京華城案收賄且有對價關係。另外針對柯文哲工作紀錄簿excel檔「小沈1500」部分,鄭深元律師表示,那是檢方騙票、騙法院搜索票取得的,不能當為證據,況且比對內容名單,很多被列為捐款人事實上根本沒有捐款,且1500沒有時間地點及金流,是檢方拼湊的證據,柯文哲沒有收1500萬元賄款幫助沈慶京,沒有證據證明柯文哲涉犯貪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