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收賄護航業者及詐領助理費等案件,今(28)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求處24年2月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陳歐珀在接押庭上,僅認詐領助理費,否認收賄指控,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陳歐珀未全盤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

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歐珀於2015年底以顧問費為由,每月收取聯興國際物流公司董事長洪英志5萬元,替該公司在立法院護航包括《商港法》修正案等法案,前後共收受413萬5922元。此外,他還涉嫌為UBER案及租賃車業者護航各收受50萬元,並在2012年至2022年間浮報助理費,詐得411萬2170元。

北檢今天下午將陳歐珀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在傍晚5時的接押庭上,陳歐珀僅承認詐領助理費,但否認收賄指控。他在庭上表示,對《商港法》、UBER與租賃車爭議的處理都是基於公益考量,並非針對特定廠商進行遊說或護航。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歐珀未全盤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近晚間8時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
檢方另指出,陳歐珀妻子徐慧諭涉嫌侵占「台灣勁宜蘭發展協會」110萬元公益款項,並參與詐領助理費,對其求刑8年8月。至於財產來源不明及公益侵占部分,因證據不足,檢方對陳歐珀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