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現役軍人為了幫同袍出氣,去年底某日晚間竟點燃煙火丟進鄰居院子引燃火勢,所幸及時撲滅未造成傷亡,警方循線將他查獲送辦,近日桃園地院依法起訴。

檢警調查,嫌犯許姓男子(24歲)為現役軍人,他去年11月間得知住在龍潭區的同袍好友李姓男子與鄰居譚姓男子有糾紛,雙方為了房子的排水問題發生過爭執,許男自告奮勇要幫李男出氣,11月29日晚間8時許,竟趁鄰居不注意時點燃煙或朝其院子丟擲後逃離現場,紙箱與塑膠袋被引燃起火燃燒,幸好鄰居及時報案撲滅火勢未造成傷亡。
案發後譚男向轄區龍潭警分局報案,警方查知屋主與鄰居曾有糾紛並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器,查出是許男惡意丟擲煙火,循線將他查緝到案,許男面對警詢時坦承犯行,訊後遭依法送辦;案經桃園地檢署調查,檢方根據現場跡證與監視器畫面,認定許男犯行明確近日全案偵結,依放火燒燬住宅以外之他人所有物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