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蔡姓男子因不滿小10歲的侯姓女友提出分手,去年9月20日凌晨以LINE約見,談判未果後,在車內近距離朝侯女頭部開槍致死。子彈從左耳後方射入,血濺車內,侯女當場死亡。

蔡殺人後駕車逃離,載著屍體從嘉義到台南繞行,不知如何處理,當晚甚至服用安眠藥繼續開車。隔日上午在台南柳營區自撞電線桿,被送醫時警方起初以為侯女死於車禍,經仔細檢查發現她遭近距離槍殺,槍枝與彈藥都在車內,蔡隨後承認犯案。

據了解,蔡與侯女曾在嘉義市擺攤做生意,因金錢糾紛與感情問題起衝突。蔡表示,因討不回數十萬元,加上侯女堅持分手,才一怒之下開槍;事後不知如何處理屍體,甚至一度想同歸於盡。台南地檢署將蔡依殺人、槍砲及危險駕駛等罪嫌提起公訴,今日移審台南地院,法院將裁定是否延押。本案將採國民法庭制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