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大學實驗室製毒案今(28日)做出宣判,品庠醫藥生技公司負責人章家豪涉嫌租用該校實驗室製造K他命,台北地方法院依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2月,另因實驗室爆炸失火再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6百萬元。

事發現場。(圖/翻攝畫面)
據檢警調查,50歲的嫌犯章家豪,於2008年成立品庠醫藥生技公司,原本從事西藥與醫療器材批發零售,後因營運困難,於2019年4月起以研發學名藥為名,租用大同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產學實驗室,實則進行毒品製造。
檢方調查,章家豪獲得金主楊憲彰投資4000多萬元購買設備與原料,2022年3月因操作高速離心機不當引發爆炸,檢警趁機進入火場蒐證,發現少量K他命。專案小組擴大追查,在高雄大寮查獲另一製毒據點,並於2023年5月在台北內湖區查獲新的生產線。
同案其他被告柯旻辰被判刑5年2月、張文益、易敏、張嘉䜢與石意陞各判4年5月徒刑。其中柯旻辰、張嘉䜢、石意陞另涉失火罪,各判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章男等人供稱在大同大學實驗室期間,共製造約30公斤K他命成品。
合議庭於判決時,除了另案服刑的易敏、石意陞外,對章男等4人祭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防逃措施。此外,共犯楊憲彰、宋順發目前仍在逃被通緝中。大同大學已另案向章男與品庠公司求償374萬餘元,品庠公司則已被廢止公司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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