糗抓錯人!遭新北警當通緝犯痛毆 無辜男子受傷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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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分局永福所警員抓錯人造成民眾受傷提告。(圖/翻攝自Google map)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昨(20)日晚間在三重遇到警方盤查,被警員誤認為通緝犯,黃男表示並非警員所說姓名通緝犯,拒絕配合盤查、出示身分,警員上前強制欲將黃男帶回偵訊,黃男抗拒竟被拖行、毆打,造成全身多處受傷,被押回派出所警方才發現抓錯人。對此三重分局表示歉意,並依法將警員懲處、函送偵辦。

三重分局永福所警員於昨晚9時許,身著便衣在後竹圍街175巷內鎖定一名通緝犯在現場埋伏,看見黃姓男子(54歲)誤以為就是逮捕對象李姓通緝犯(41歲),立刻上前實施盤查,但黃男表明自己並非姓李,更不是警員所說的通緝犯,翁姓警員立刻表明警察身分要逮捕黃男,黃男拒絕遭翁員拖行,導致膝蓋、頭部多處撕裂傷,及胸腔及耳朵挫傷。

翁員呼叫警力到場協助,黃男在場也出示身分證,但警方仍施以強制力,將黃男上銬押回派出所查證身分,經查證確認黃男身分並非李姓通緝犯後,立即解拷並協助就醫;黃男事後越想越氣,對警員提告傷害、妨害自由,三重分局依規定受理將涉案警員送辦。

對此,三重分局表示歉意,並解釋因為夜間巷內天色昏暗,黃姓民眾剛好朝車輛方向走去,且警員欲查緝對象具有多項刑案紀錄,有執勤安全虞慮,翁員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上前實施盤查,黃男雙手推擠拉扯抗拒,雙方拉扯一同跌倒在地致互有擦挫傷,雖黃男後來出示身分證,但現場抗拒情形有帶返駐地確實查證身分的需要,故將他上銬帶返所查證身分。

三重分局強調,有關黃姓民眾提告傷害、妨害自由,分局依法受理調查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絕不庇縱、不護短,另對於同仁錯認通緝犯造成致上歉意,對於同仁執法有無失當情形,分局依規定調查予以懲處,絕不寬貸,並持續加強員警相關法制教育,避免執法爭議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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