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告了!資策會「比照林智堅案」自訴控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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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圖/中天新聞)

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9月遭《鏡週刊》爆料辛辛那堤大學博士論文抄襲,高虹安雖澄清她是引用自己在資策會工作時的研究成果,並無違反學術倫理,已獲辛辛那堤大學認可,沒想到資策會仍然認為研究成果遭侵害,據《鏡週刊》26日報導,資策會已向台北地院遞狀自訴提告高虹安違反《著作權法》。

法界人士分析,資策會提告的違反《著作權法》罪名,以及自訴的方式,完全相同於前新竹市長林智堅9月底遭調查官余正煌所提出的刑事訴訟。自訴的訴訟策略可以跳過檢方「偵查不公開」的階段,所有證據攤在陽光下,在「公開審理」的院方法庭上直球對決;而《著作權法》中的抄襲相關法條規定刑度均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若被判決有罪,最嚴重可能被判刑3年。

根據《鏡週刊》26日報導,資策會認為高虹安2017年與資策會同仁共同發表2篇期刊論文,著作權屬資策會擁有,高虹安卻未經同意將2篇論文的內容大量複製在她的博士論文內,有一篇論文被重製8成,另一篇被重製3成。

資策會先透過律師事務所發函高虹安要求處理,高虹安也透過律師回函強調沒有侵權,資策會認為雙方協商未果,於是已向台北地院遞狀,正式提告高虹安。資策會另外還在21日向美國辛辛那堤大學寄檢舉信,要求審查高虹安博士論文是否違反學術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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