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承審法官出爐!北院法官蘇宏杰被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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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被依貪污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開抽籤分案,法官蘇宏杰中籤,將與審判長廖建傑及陪席法官王沛元共組合議庭審理。

北院吳承學庭長抽出暢股法官蘇宏杰,擔任高虹安涉貪案的承審法官。(圖/中央社)     

台北地院發言人周玉琦表示,北檢起訴高虹安等5名被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移審至台北地院,依北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第46點規定,經刑事庭組成的審核小組決議屬「法院辦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審速結注意事項」的「社會矚目之貪污案件」,分案為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周玉琦說,依北院刑事庭分案要點規定,重大社會矚目案件由審核小組負責抽籤,採人工抽籤方式。為求分案公平、公正、透明,採隨機抽選,第1次抽籤先決定本次抽籤手為吳承學庭長,吳承學再進行第2次抽籤(籤桶裡面34支籤)決定本案承審法官。

抽籤結果由中籤的暢股法官蘇宏杰擔任受命法官,並由蘇宏杰法官所屬的合議庭法官廖建傑擔任審判長,法官王沛元擔任陪席法官。

北院指出,3人組成的合議庭曾經審理案件部分,包含吳姓男子涉出資新台幣500萬元買凶槍殺萬華黃姓宮廟主委未遂案;審判長廖建傑曾審理新店隨機殺人案判決凶嫌王秉華死刑,以及北巿中山分局員警涉包庇酒店業者收賄案。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高虹安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北檢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新台幣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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