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台灣女背包客不滿遭房東要求搬離租屋,心生怨恨,縱火攻擊房東住家,墨爾本郡法院(County Court)近日判處她6年2個月有期徒刑。

澳洲媒體《1News》報導,這名背包客洪采薇(Tsai-Wei Hung,音譯)於4日認罪,承認4項縱火罪、勒索罪及危害他人安全行為,法官形容其犯行是「非同尋常、情緒失控且極度危險的反應」,「妳對被害人的敵意不僅持續存在,妳的憤怒更是一路醞釀、發酵。」
案件顯示,洪女的犯行始於2024年3月11日被趕出租屋當天,她先朝車庫門投擲雞蛋,隨後高速駕車衝向前室友段仲庭(Chung-Ting Tuan)與房東張林(Lin Zhang),並在距離兩人僅1公尺處急煞。她撞毀車庫捲門,造成內部3輛車受損,並在警方到場前逃離。
隔天,洪女再度返回現場,進一步破壞車輛,聲稱「只是想嚇嚇他們」。6月10日,洪女再重返前住所縱火焚燒門,並點燃2輛汽車。她同時試圖勒索房東,要求支付3萬澳元(約66萬台幣),並警告張姓房東一家「要小心,否則會有跟我一樣、甚至更慘的下場。」
由於感到受威脅,張姓房東與租客一同搬離避難,豈料洪女又跑去該住處,在屋外入口潑灑助燃劑並點火,當時屋內有7人,包括2名孩童與祖母,所幸火勢在水泥地自行熄滅,未造成傷亡。行兇時,洪女用中文高喊「去死吧(Go to hell)」後點燃火焰,受害人事後形容她為「來自地獄的室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