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黃姓女警日前PO文「要對盧秀燕腦門開3槍」,旋即遭到逮捕,法院裁定羈押,後被依恐嚇公眾罪起訴。黃姓女警的父親今天透過律師對外發布聲明,除向大眾致歉,也揭露愛女長期遭受職場霸凌,甚至還被長官以怪力亂神的方式對待。

針對女兒的遭遇和狀況,黃父今天委託「查克國際法律事務所」的律師黃子欽發表聲明向外界說明。黃父聲明如下:
一、首先,本人對於小女於社群平台上發表不當之言論,對社會大眾造成的紛擾與不安,表達最深切的歉意。然小女之所以出現此類極端言論,是因長期遭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下稱臺中第二分局)霸凌、孤立等情況,導致其身心不堪負荷而崩潰。本件案發前,小女業經專 業醫療機構診斷患有「雙極性情感異常(躁鬱症)」等疾,且於案發 前即為該局所知悉,合先敘明。
二、小女自民國(下同)110年畢業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不但為第一名畢業,更於畢業後兢兢業業,全心投入犯罪偵查工作,短短不到4年 即陞任偵查佐職務。然而,小女於113年12月16日間任職臺中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時,依規定將公務車停妥路旁執行公務,竟遭外送員從後方追撞。事發後,小女非但未能獲得臺中第二分局之協助與關心, 反而面臨該局「冷處理」並迅速切割,甚至要求小女自行私下和解。
三、小女因上述車禍已多次發出身心不穩定之求救訊號,均遭臺中第二分 局無視。終究,小女於114年5月20日經禾悅身心診所診斷患有「急性壓力反應」,並有「情緒焦慮不安、失眠、胸悶心悸等症狀」。此情仍未獲臺中第二分局之重視,致使小女病情加重,經禾悅身心診所於 一週後診斷「上班期間症狀惡化未改善」、「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並立即開立轉診單,將小女轉診至中國醫藥大學附 設醫院-精神科,此等情狀均有該診所之診斷證明書及轉診單可稽。

四、臺中第二分局不但未重視小女生病之情狀,且該局偵查隊闕姓副隊長 甚至於 114年10月10日將小女關進會議室「收驚」,不但違反我女兒的意願,更試圖以怪力亂神,文飾主管無視下屬生病情狀之過。
五、上開種種,致使小女雖於114年5月20日起即開始治療,但未見任何起色,甚有病情惡化之情事。終於,年僅24歲小女再也扛不住壓力,於 114 年11月14日送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經診斷患有「雙極性情感異常」並住院至同月17日,且於出院後定期回診。
六、本以為住院就醫後之定期回診將還我一個健康的女兒;不料,小女在沒有機關之支持下於114年12月19日獨自前往上述因公車禍之調解 程序,且得知追撞小女的外送員竟以撤告之手段要求新臺幣(下同) 200 萬之和解金後,身心再次崩潰,並因此於同日晚間起於社群平台上發表不當言論。
七、我們再次對小女於社群平台上發表不當之言論,對社會大眾造成的紛 擾與不安,表達最深、最深的歉意。我們將此事道出,並非奢求大眾的原諒,僅希望大眾體諒,體諒一為人父之心,看著女兒遭受機關欺凌、於身心崩塌時之求救訊號被無情無視的心痛與難過;看著臺中第 二分局長期霸凌我唯一的女兒,於事發第一時間不予協助治療,甚至 利用此事迅速切割,有意將小女形塑為一違法犯紀之人的不捨與無力。

八、最後,身為父親的我,願意誠心接受法院的判決,我也願意用我愛女遭高層「無視」的案件,換取未來任何一位警察子女,在職業安全上的「被重視」。不為別的,只希望小女的案件,能成為警察系統無視基層員警的,最後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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