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國中生遭割頸!家屬痛批「狗屁法律」 未成年行兇恐「連前科都塗銷」

分享:
0:00
volume_up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昨日(25)新北市某國中發生凶殺案,被割頸的少年家屬在網路大罵《少年事件處理法》是狗屁法律,因為動手傷人和教唆殺人的嫌犯,未來可能連前科都可以被塗銷。

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執行刑期完畢,前科可被塗銷。(示意圖/Pexels)

新北市一間高中的附屬國中,昨日發生流血案件,一名國中9年級女學生與傷者起衝突,女學生找「乾哥」郭姓少年哭訴,郭姓少年竟持彈簧刀朝傷者猛刺5刀,刺中胸口、脖子,冒出大量鮮血,導師報警,但醫護人員到場時,傷者已呈OHCA狀態,送醫經過葉克膜搶救5小時後,恢復呼吸心跳,隨即送往手術室開刀,目前仍未脫離險境。

檢警原本以傷害罪偵辦,但昨晚複訊後認為行兇少年涉犯情節重大、有殺人犯意,所以兩人在深夜又被改成「殺人未遂罪」並移送少年法庭。法官審理後裁定行凶的郭姓少年被收容,涉嫌教唆的乾妹則責付。

一名網友在Dcard閒聊板發文表示,被彈簧刀刺傷的學生是自己的外甥,並透露醫生說外甥因為腦部缺氧,就算撿回一命也可能會變成植物人。他大罵行兇少年「這個男的之前圍毆同學被送少年法庭還有涉嫌性犯罪在調查中。就算未成年犯案他們未來都沒有前科註記,真的超不公平」、「什麼狗屁《少年事件處理法》,犯罪就一律刑法處罰好嗎?」

據司法院資料,少年犯罪與成年犯罪最大不同在於「前科塗銷」之規定,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規定,未成年罪犯接受轉介處分執行完畢2年後,或者是保護處分或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以及免除結案3年後,就可以被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意思是未曾受判刑,法院依規定,會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前科紀錄加以「塗銷」,等同於無前科紀錄。

《中天關心您|拒絕暴力行為,尊重身體自主權》
◆保護專線:113/110
◆反霸凌專線:195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留言衝人氣 17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