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26日判處柯文哲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北院於今(31)日上午10時在官方網站「便民服務」的「法庭公播」專區,上架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檔案供民眾觀看,成為《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准許公開播送裁定的首例。

柯文哲在北院審理京華城案期間,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所為的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北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為社會矚目案件等理由,裁准聲請,但未裁准即時公開播送。
針對北院未裁准即時公開播送,柯文哲、沈慶京、會計師端木正提出抗告。不過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柯文哲、沈慶京的聲請確定。端木正抗告部分,高院認為,端木正涉犯偽造文書罪,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屬不得公開播送案件,端木正抗告有理由,此部分應予撤銷。

而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公開播送的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北院因此在官網建置專區供民眾觀看。北院在官方網站「便民服務」中設置的「法庭公播」專區,公開播送網址連結為https://tpd.judicial.gov.tw/tw/lp-11915-151.html,民眾可直接點選觀看本案審理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