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耀祥列瀆職被告還審鏡電視案違反「這法條」? 她傻眼轟:陳建仁出來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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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開會審查鏡電視上架案與鏡電視董監事與負責人變更等案,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彥秀批,被士林地檢署列被告的NCC主委陳耀祥竟沒辭職下台,還要處理鏡電視案,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閣揆陳建仁應出來講話,免除陳耀祥職務,否則就是共犯結構的一員。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出席台高檢「『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揭牌典禮」。(圖/行政院提供)

李彥秀今天(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鏡電視上架案鬧的風風雨雨,完全就是現代版「官場現形記」,道盡民進黨政府傲慢、獨裁、暗黑與腐敗。更離譜的是,被士林地檢署列「瀆職罪」被告的陳耀祥,毫不掩飾護航意圖,祭出行政程序法,在今天排案審查中嘉等多家系統台申請鏡電視上架86頻道、鏡電視董監事與負責人變更等案。

李彥秀怒轟,這完全坐實前董座裴偉在關鍵錄音檔案中披露,「總統指示閣揆蘇貞昌趕快處理」、「蘇貞昌施壓,快速讓鏡電視拿到執照」、「不要拖,這是總統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都要過」;結果去年底,民進黨慘敗,蘇貞昌辭職下台,讓鏡電視上架案沉寂一段時間;現在鋒頭過去,瀆職罪犯嫌陳耀祥非但無辭職謝罪下台,還毫不掩飾硬要「趕快處理」鏡電視!

對於NCC舉動,李彥秀點名,陳建仁必需要向全體國人公開表態,「這是總統的旨意,誰來做行政院長,這個案子都要過嗎?」難道陳建仁真的無法處理貪瀆犯嫌陳耀祥,還是也是共犯結構之一?

李彥秀更指出,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六條規定,「本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行政院院長予以免職:一、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二、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三、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陳耀祥已經明顯達到第二項所列舉「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為鏡電視護航,讓蔡英文、陳建仁背上「鏡電視大門神」的惡名。這口氣,蔡英文與陳建仁吞的下去?

李彥秀呼籲陳建仁,應立即免除陳耀祥職務,停審鏡電視上架案,靜待司法調查結果,以維官箴、以正視聽。否則陳建仁就是為貪瀆犯嫌陳耀祥背書,蔡英文就是為特定媒體護航,民進黨全黨就是共犯結構。

李彥秀直言,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陳耀祥向國人完美詮釋了顧炎武筆下的「棄禮義,捐廉恥」,該是陳建仁出來說句話的時候了,依據法律免職陳耀祥?還是繼續護航陳耀祥?正考驗陳建仁的價值良知與真誠信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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