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昨日深夜發生一起意外,一名醉漢在芝山站月台將手臂伸出閘門外,列車進站時鳴笛警告無效緊急煞車,男子竟還在站內咆哮,最後遭警方制止戒護離站,將遭開罰1萬元。

北市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於昨(22)日21時許接獲通報,轄內芝山捷運站內發生旅客危險行為,嚴重影響列車行車安全,員警到場後發現一名陳姓男子(58歲)酒後搭乘捷運,於月台將手臂伸出閘門外,列車進站時列車長發現異狀立刻鳴笛警告,但陳男仍未收手,迫使列車緊急煞車,已明顯危害行車與乘客安全。
現場捷運長依法認定陳男行為已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當場裁處1萬元罰鍰,陳男因酒醉情緒激動且不滿裁罰大聲咆哮,員警當場戒護強勢約制防止事態擴大,並對陳男勸說告誡,待其情緒平穩後才讓他離站。
警方呼籲,對於任何危害大眾運輸安全行為,均將採取即時強勢依法究辦,民眾切勿酒後搭乘捷運或從事危險違序行為,以免因影響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