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激戰180次!帥警遭同校麻吉扣綠帽 小王盯上嫂子拍照留念

分享:
0:00
volume_up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基隆一名員警發現妻子出軌,而出軌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兩人不僅交往長達9年1個月,期間性交180次,還拍下性愛過程留念,甚至侵門踏戶到員警家「激戰」,讓他得知後大受打擊。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小王侵害配偶權,要賠45萬。可上訴。

基隆一名員警發現妻子出軌,而出軌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示意圖/翻攝Unsplash)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員警與妻子結婚14年,但他近日從未成年子女口中話語,推敲出妻子外遇的消息,而外遇的對象還是他的多年好友兼警校同窗。員警調查兩人姦情,發現好友在2011年警校同學會時,就取得妻子的聯絡方式,兩人從2014年開始交往,姦情時間竟長達9年又1個月。

據員警調查,妻子與好友交往期間,兩人會透過Skype互訴情意,在台中任職的好友每個月會來基隆和妻子私會,兩人會到摩鐵、旅店甚至員警家中發生親密關係,還用手機拍下過程以供留念。

員警說,外遇曝光後,妻子親手寫下自白書,坦承每年都會和好友性交約20次,多年來共計約180次,此外,好友竟還慫恿妻子與他離婚。他得知一切後非常痛苦,然而好友至今仍未向他表示過歉意,讓他承受家庭破碎和精神痛苦,因此決心對好友求償求償2百萬。

全案審理時,員警好友坦承和該妻子交往,但主張個人並不會因結婚而喪失「性自主權」,因此婚內和他人發生性關係並不侵害配偶權,因此對方不能對他求償,且求償的金額也過高。而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員警好友和其妻子長年交往,造成員警精神痛苦,審酌兩人都是警專畢業校友,在估量雙方薪水後,判員警好友須賠償45萬元。可上訴。(文/CTWANT)

留言衝人氣 7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