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遭控對律師傷害恐嚇案台中地院昨天開庭,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到場旁聽,卻在法庭外遭林女攻擊。台中地院發布新聞稿致歉,並表示將檢討警力配置,強化維安。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昨天深夜發布新聞稿表示,嚴厲譴責暴力,尤其對於在法院內公然對身著法袍的律師進行施暴,漠視人民近用司法權利,甚表憤慨;有關告訴乃論罪嫌部分,仍尊重被害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權利,但對於非告訴乃論罪嫌部分,則於查明事證後,將依職權告發。
法院說明,17日下午在第四法庭審理林女涉嫌傷害及恐嚇女律師一案,考量此案具高度關注性,據報台中律師公會有十多名律師身著法袍到場聲援旁聽,於庭前已預先增派法警至法庭維安。
開庭前,林女在法庭外走廊等候開庭時,情緒激動質問在場旁聽律師,法警為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欲引導林女至他處等候,林女卻突然出手掌摑身著法袍前往旁聽的吳中和。
法院指出,由於事發極為突然,屬當事人瞬間失控脫序行為,在場法警未能於第一時間阻卻突發攻擊,但隨即將林女與吳中和隔開,並控制現場、阻止繼續攻擊。
對於未依現行犯逮捕理由,法院指出,事發當下法庭外走廊人潮眾多,法警首要任務為迅速將雙方隔離、避免衝突進一步擴大。又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吳中和已立即報警處理,法警當下無從立即判斷吳中和是否受傷,故仍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事發8分鐘內,即由獲報到場轄區警力接手處理後續調查釐清事宜,基於機關職權尊重,因而未發動逮捕。
至於法庭改採不公開審理理由,法院提到,承審法官考量林女於今年2月間曾有情緒失控、嚴重干擾程序進行及涉嫌恐嚇旁聽民眾的脫序行為;考量17日在法庭外發生失控暴行,為維護法庭尊嚴、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及保障所有參與開庭人員人身安全,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裁定改採不公開審理。
法院表示,對於民眾在院內遭受暴行一事,深感遺憾並表示歉意;將深刻檢討相關警力配置,針對具潛在衝突風險案件,進一步強化維安教育訓練,以提供安全的司法環境。
林女遭控對多名女律師傷害、恐嚇案,台中地院17日開庭,吳中和到場旁聽,卻在法庭外遭林女攻擊。吳中和表示,一定會提告,希望法院能維護正義最後防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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