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3日程序委員會,行政院版《財劃法》、1.25兆軍購特別條例,被藍白以10比9表決再次暫緩列案,會場朝野對罵,國民黨團痛批賴清德總統沒勇氣來立院報告軍購。對此,總統賴清德接受友台專訪時表示,不是說自己刻意不願意去報告,因為憲法的規定,且憲法法庭已裁定違憲,自己如果破了這個先例,未來的總統恐怕也必須要去做這樣的事情,憲政體制一旦混亂的話,不是國家社會之福。

今天(28日)友台《話時代人物》節目播出賴清德專訪,賴清德在談到投入1.25兆元國防特別預算打造「台灣之盾」議題時,賴清德表示,一個台灣之盾是絕對有必要的,根據經濟部初估,此舉可以創造4000億的產值,創造9萬個工作機會,這是台灣一定要持續下去的。這個特別預算,一方面要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有保護自己國家、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的決心。
對藍白要求總統去立法院報告然後備詢,賴清德指出,依照過去台灣憲政慣例,對國防預算就是國防部長去報告,年度預算是國防部長報告,特別預算則是行政院長報告。如果有必要,他願意根據憲法的規定,還有大法官憲法法庭的裁判程序,去做國政報告。去做國政報告的時候,當然希望能夠根據憲政的程序,是沒辦法一問一答,因為一問一答違反了最近大法官憲法法庭的裁判,因為去立法院一對一的備詢,憲法法庭已經裁判就是違憲了,既然憲法明文規定,憲法法庭又裁判在後,自己當然一定要尊重憲法、憲法法庭的裁判。

不過,賴清德也強調,自己還是很樂意去做國政方針的報告,不是說自己刻意不願意去報告,而是因憲法的規定,自己如果破了這個先例,未來的總統恐怕也必須要去做這樣的事情,憲政體制一旦混亂的話,不是國家社會之福。
賴清德最後強調,「我想解鈴還須繫鈴人」,如果在野黨是贊成國防預算的,那就應該去進行審查,如果說哪一項在野認為不需要,可以拿出來社會討論,這可以公開討論的,台灣社會絕對容許,立法院朝野黨團來討論。他想台灣社會,也足夠這樣的專業知識去了解,在野反對的這些項目,到底有道理或者沒有道理,他是非常希望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