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力度再次升級。中國人民銀行等八個部門,於6日晚間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明確重申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並首次將監管觸角延伸至「實體資產代幣化」(RWA)及境外發行環節,被業內稱為「史上最嚴」的監管升級。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經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達成一致,並經國務院同意,大陸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八個部門,6日晚間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重申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根據這份最新通知,比特幣、以太幣及泰達幣等虛擬貨幣被定性為非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法償性,不得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監管範圍除涵蓋兌換、買賣及代幣發行融資(ICO)外,更嚴厲禁止境內外任何單位未經許可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對於近期火熱的「實體資產代幣化」(RWA),通知明確將其列入非法集資、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業務的範疇,禁止任何仲介或技術機構為其提供服務。此外,境外單位若向境內主體提供相關服務,亦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追究。

這項監管升級反映了北京對數位資產風險的高度戒心。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指出,此次由八部委聯手並獲得司法機關協同,解決了過去「無人處理」的監管真空。通知要求,金融機構與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業務提供開戶、資金劃轉或清算結算服務;互聯網企業亦不得提供商業展示、營銷宣傳或付費導流。針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通知重申持續整治立場,嚴禁新增項目並關停存量,甚至嚴禁境內企業銷售「礦機」等相關設備。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特別強調投資者的個人法律責任。條文中明確指出,任何單位或個人投資虛擬貨幣、RWA代幣及相關金融產品,若違背公序良俗,相關民事法律行為一律無效,由此產生的損失需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專家分析,隨著2025年全球多國陸續實施穩定幣條例,大陸此舉旨在徹底封堵境外風險向境內傳導。未來境內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灰色產業鏈將加速清退,跨境資金與虛擬貨幣的關聯亦將被全面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