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針對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等人被控濫用公務車案,今(20)日宣布簽結。北檢調查後認定相關人員自費負擔用車費用,且下班後推拿、購買便當等行為屬合理生活範圍,難以認定涉及圖利或背信罪,因此無涉刑事不法。此決定引發民眾黨立委強烈抨擊。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痛批,北檢此次簽結的標準形同為官員濫用公務車開了後門。他質疑,這是否代表未來官員只要依循此模式使用公務車,未被發現就能躲過追究,即便被揭發也只需聲稱自費且無主觀犯意即可脫身?
李俊俋於2025年5月27日遭媒體揭露,疑似以公務車辦理私人事務,包括將愛犬送往寵物美容沙龍,晚間再親自搭乘公務車接回,引發公器私用爭議。事件曝光後,李俊俋隨即請辭獲准。

北檢同時分案偵辦監察委員林郁容、王榮璋、田秋堇、蘇麗瓊等人的用車情形。檢方調查後認定,這些監委使用公務車的時間短暫且非經常性,並自行支付車輛油費、汽車保險費、保養維修費及ETC等相關費用,主觀上難以認定有圖利或背信意圖,客觀上也未對監察院財產造成損害。
北檢強調,基於《憲法》規定的機關權力分立及內部監督自律原則,監委用車是否不當或有違失,應屬監察委員自律範疇。由於監委用車期間短暫、非經常性使用,且衍生費用由個人負擔,對國庫未造成財產損害,因此核無涉及刑事不法。
洪毓祥批評,北檢這種辦案模式和態度,是否又是逢綠就轉彎,再度挑戰人民對司法公信力的信任度。他直言,民進黨永遠雙標,一路以來始終如一。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指出,李俊俋、王榮璋、田秋堇、林郁容、蘇麗瓊等人濫用公務車接送寵物、看牙醫等私人事務。他痛批北檢竟然認為只要自己付油料等費用就沒有犯罪故意,真的是丟人現眼。
陳清龍質疑,公務車司機的薪水也是他們自己付的嗎?公務車是私家車嗎?可以為了幫忙開脫包庇成這樣?他怒批北檢自甘墮落為鷹犬,遇到在野黨的案子就小案大辦、無中生有,甚至連筆錄都可造假。
陳清龍批評,北檢遇到民進黨自家高官濫用公務車,明顯涉及圖利與背信,竟然如此呵護備至。他指控北檢遇到綠營高官就找理由開脫,包庇毫無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