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啟明:就算光電板破碎「水質仍合格」 2個月內提出環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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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長彭啟明今天在立法院表示,針對水面型光電設施,環境部正在研議將其納入環評範疇,預計未來1至2個月內將提出台灣專屬的水面型光電環評規範。此舉是為了進一步保護環境,即使目前檢測顯示水庫水質符合管制標準。

環境部長彭啟明今天在立法院表示,針對水面型光電設施,預計未來1至2個月內將提出台灣專屬的水面型光電環評規範。(圖/中天新聞) 

立法院今日邀請彭啟明針對「太陽能光電板案場環評機制與保護區廢棄物管理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彭啟明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經查十餘個國家,均未明定水面型光電板應實施環評,但環境部已著手規畫將其納入環評機制,期盼透過科學討論及各方意見,制定符合台灣需求的規範。

針對外界關注的烏山頭水庫光電板清洗爭議,彭啟明指出,環境部已對水庫上、中、下游以及淨水廠進行水質量測,結果顯示均無異狀。即使進行光電板破碎後的極端溶出與浸漬試驗,水質仍符合飲用水標準。

針對烏山頭水庫光電板清洗爭議,彭啟明指出,環境部已對水庫上、中、下游以及淨水廠進行水質量測,結果顯示均無異狀。(圖/中天新聞) 
針對烏山頭水庫光電板清洗爭議,彭啟明指出,環境部已對水庫上、中、下游以及淨水廠進行水質量測,結果顯示均無異狀。(圖/中天新聞) 

彭啟明表示,目前全台約有3至4座水庫設置水面型光電設施,環境部將以保護為優先,持續密切監控水質,包含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等新興汙染物也都有進行量測。他補充說明,經詢問後得知,水庫的光電板清洗都僅使用清水,未來農業部將制定光電板清洗管制標準。

此外,環境部認為碳捕捉與封存等新型態開發案也應納入環評範疇,顯示對環境保護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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