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秒懂!口罩鬆綁規定懶人包 12/10起「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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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考量全國新增病例數持續下降,12/1日起室外口罩完全解封,室內符合6項例外條件也得免戴口罩,另外,12/10起將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探病。

放寬戴口罩防疫措施。(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日正式宣布,12月1日起,全部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配戴口罩的規定。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的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議。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箱、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全程戴口罩,但符合6大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包括:

(1)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2)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3)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4)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5)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6)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另外,也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指揮中心宣布,12/10起全國醫院有條件開放探病。(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12/10起,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但符合下列例外情形者,探病時段及訪客人數不在此限:

(1)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2)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4)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二、探病者不論疫苗接種狀態,應配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但探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三、自主防疫期間勿至醫院探病,但符合前述例外情形時,得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並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不適用前述免除篩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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