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華園第三代陳子強捲入感情風波,遭女總裁B小姐指控在交往期間合作文創商品及紅酒計畫,女方出資數百萬元,分手後卻被告知「商品未授權」,雙方因此對簿公堂。陳子強透過經紀人回應,強調投訴內容與事實不符,已委請律師依法維權。

據《鏡週刊》報導,B小姐的男性友人A男爆料,陳子強去年與B女交往期間,提議將個人畫作轉為文創商品,並與紅酒商合作,兩人還一同前往義大利試酒,最終製作300瓶紅酒,耗資300萬台幣。

然而兩人從義大利返台後,關係突然惡化,B女受不了冷戰主動提出分手。未料上個月陳子強傳訊告知A男相關商品「未經我正式授權」,讓B女相當錯愕。

對於指控,陳子強經紀人回應, A男與B小姐的片面指述與真實情形不符,屬於惡意抹黑行為,已經委請律師提出權利主張,依法維護當事人權益,在法律程序進行期間,不便對外做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