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今(13)日下午召開中評會,針對黨內不分區陸配立委李貞秀的黨籍案進行討論,稍早結果出爐,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2條、第36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即日起生效。對於這個結果,李貞秀做出簡短30字回應。

民眾黨發表聲明,針對台灣民眾黨黨員李貞秀所涉違紀乙案,依據全台數百名黨員具名檢舉,中央委員會移請本會處置、且經由本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陳清龍檢具相關事證提交本會調查,認定她違紀事實有4大項,今日中央評議委員會,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2條、第36條,予以開除黨籍處分,即日起生效。
民眾黨指出,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評議認為,李貞秀持續性違紀已重創本黨形象,且公職職務不可交易化,李貞秀意圖將辭任公職作為對價,此行為已嚴重侵蝕政黨政治之誠信原則,更愧對支持者對本黨之託付,損害政黨清廉品牌與社會信賴。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民眾黨中評會確定通過開除黨籍,對此,李貞秀回應,「我要收到紙本的,我目前還沒收到,我收到紙本的再照黨內程序,收到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