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回收觀念需要更新!雲林縣環保局提醒民眾,回收寶特瓶時應將瓶蓋栓回再丟棄,若未做好垃圾分類,違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雲林縣環保局指出,回收處理過程中發現,大部分寶特瓶都沒有瓶蓋。這些未正確回收的瓶蓋,可能長久遺留在世界某個角落變成百年垃圾,甚至進到海鳥、海洋生物的肚子裡。環保局解答正確回收步驟為:首先把殘留物倒掉,接著進行簡單沖洗再壓縮體積,最後將瓶蓋栓回後再回收。
環保團體「RE-THINK 重新思考」在臉書發文說明,寶特瓶的瓶蓋為PP材質、瓶身為PET材質,屬於不同材質。過去有說法是將瓶蓋、瓶身、包裝紙全部分開回收,但根據統計,每年約有一半的回收寶特瓶上沒有瓶蓋,這些瓶蓋可能離開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影響環境。
該團體表示,普遍寶特瓶回收業者會在粉碎後使用「水分離」技術區分不同材質。進入水中後,密度較大的瓶身會下沉,密度較小的瓶蓋則會漂浮,如此就能各自分類回收。並強調,把寶特瓶的瓶蓋蓋好,回收率才會更高。此外,寶特瓶的包裝紙是為了方便回收業者辨識,因此不需要特別移除,不過最好的方法還是避免使用寶特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