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砍公教年金政院聲請釋憲 李來希嗆:卓榮泰喝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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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去年12月12日院會三讀通過修法停砍公教人員年金,雖然賴清德總統接著已於12月26日公布生效,行政院昨(31)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質疑,全案不需編列任何預算,也無增加支出提議,請問何來違反《憲法》第70條之規定,「行政院卓院長您是喝醉了嗎?」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資料照/中天新聞)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資料照/中天新聞)

針對立法院本(12)月12日三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等條文,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日表示,行政院已於今日稍早前往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李慧芝指出,立法院所通過的這兩部法案,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實質內容牴觸《憲法》第70條,侵害行政院預算編列權,且將造成退撫基金提前破產的世代不正義,不但未來的基金虧損恐怕將由全民負擔,7年來的年金改革階段性成果也將前功盡棄。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中天新聞)
行政院長卓榮泰。(圖/中天新聞)

對此,李來希今(1)日在臉書發文提到,今天起床就發現退休金還在縮水,面對這樣一個系統性集體無賴的政權,無奈與無助難免,日子總是要持續地走下去。

李來希表示,針對公教人員退撫法案修正案,行政院以侵犯行政權為由聲請釋憲,行政院認為公教退撫修正案違反《憲法》第70條規定,侵犯行政機關編列預算的權力?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李來希指出,《憲法》第70條是針對行政機關提出之「預算案」,立法院不得為增加預算支出之提議。公教退撫法案修正案不是預算案;再者,全案不需要編列任何預算,也沒有任何立法委員提出增加支出的提議,請問何來違反《憲法》第70條之規定,沒有侵犯什麼預算權。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資料照/中天新聞)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資料照/中天新聞)

最後李來希強調,事實上停砍年金案完全與預算案無關,真是雞同鴨講,鬼打牆了!「卓院長您是喝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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