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民國116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台北市環保局表示,現行區分為養豬及堆肥廚餘兩類的回收方式,未來將取消,預計年底前公告調整。

行政院院會4日通過「因應非洲豬瘟之廚餘養豬政策調整及廚餘去化」報告,規範廚餘養豬期限到明年12月31日止,116年起全面轉型飼料養豬。
台北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盧世昌今天接受電訪表示,全市家戶廚餘每天約126公噸,其中大多是可作為堆肥再利用的生廚餘,配合中央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政策,正規劃未來清運時不再區分紅、藍桶,而是全數作為堆肥廚餘處理,時間確定後對外公告。
環保局提醒民眾,排出時勿將垃圾與雜物混入廚餘內,違者將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請協助先瀝乾水份再倒入垃圾車後的收集桶內,同時響應惜食,吃多少、買多少、煮多少。(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