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幹嘛趁現在」!酒店妹慘遭灌暈玩弄 5狼「硬上12hrs逼跳脫衣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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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易軍堯/綜合報導

酒店妹遭惡狼迷暈硬上、帳戶也被盜領現金。(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一名魏姓男子在2018年7月29日凌晨時分偕同4名友人到酒店飲酒作樂,並把當時酒店中的一名A女框出場帶到汽車旅館,魏男竟原形畢露的強逼A女喝下毒咖啡,甚至在藉機硬上侵犯得逞後教唆友人「要幹嘛趕快去幹」。

據悉,魏男不只唆使友人硬上已經意識不清的A女,更以濕毛巾摀住女方口鼻、佯裝憤怒稱自己身上20萬現金遺失,要求女方吐出來,在得知女方身上僅有500原現金後更直接逼她交出提款卡和密碼,並由同行的友人郭、邱兩男盜領現金54000元。

時間來到當天中午,食髓知味的魏男再次逼迫女方喝下毒咖啡並出言不遜要求她和所有人「一起嗨」,在女方的苦苦哀求下才同意改成跳脫衣舞娛樂眾人,魏男也再度性侵得逞,一直到汽車旅館退房時間到,才結束了女方長達12小時的噩夢。

事後魏男一行人在女方報案後遭到逮捕,儘管如此,犯行重大的魏男堅決否認犯案,台中地院認為其無悔改之意,遂判決12年6個月徒刑;而同樣有性侵行為的蔡男因與女方達成和解,依乘機性交罪判1年8個月,同行余男以乘機猥褻罪判1年2個月,盜領現金的郭、邱男則依加重強盜罪判3年7個月。

一審判決出來後5人均否認部分刑責,並提出上訴,台中高分院則均以與一審相比較輕之判決定案,分別是魏男12年,蔡男以120義務勞務換取緩刑5年,余男8個月,郭、邱兩男8個月徒刑、緩刑3年;其中魏、蔡、余三人仍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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