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一名警員於4月至9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多達26次放行走私集團成員攜帶加熱菸入境,並收受賄賂近百萬,日前遭海關攔查後被送辦羈押,近日全案起訴。

檢方調查,該走私集團主嫌楊姓女子(40歲)今年4月間搭上航警局保安大隊陳姓警員(28歲),雙方協議由陳員利用職務之便,讓楊女及其母親巫女(68歲)將加熱菸夾帶在行李內,透過陳員值勤的管制哨放行入境,藉此販售牟取暴利,事後由楊女依走私加熱菸數量,以每條50元至150元不等代價支付賄款。
陳男今年9月11日中午再次違法放行楊女及巫女從桃園國際機場入境管制區南側海關公務門夾帶加熱菸品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攔下查獲,循線查出陳員涉案將他拘提到案,專案小組查出該集團自4月29日至9月11日共走私加熱菸26次,夾帶加熱菸數量超過9000條,陳員收賄金額高達95萬8600元。
專案小組後續追查分析比對監視器畫面,釐清走私集團成員11人身分,陸續將嫌犯查緝到案,其中陳姓員警與楊女、楊男遭依違反犯貪污治罪條例及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等罪嫌送辦並羈押,全案檢方今日偵結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陳男所收賄款,航警局案發後召開考績會決議對陳員記2大過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