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39歲陳姓男子因未申報住址異動,導致後備指揮部核發的召集令無法送達,最終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提起公訴。據了解,陳男明知自己為後備軍人,卻在居住地變更後未依規定進行戶籍異動登記,意圖逃避召集處理,導致無法參加教育召集訓練。

根據桃園地檢署調查,陳男原本應於2022年10月3日到桃園埔頂營區報到,但因召集令寄送地址未更新,導致指揮部無法聯繫到他。桃園市後備指揮部隨後函送案件進行偵辦,檢方認定陳男的行為符合《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屬於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而未依規定申報居住地址的行為,因此提起公訴。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明確指出,後備軍人若因意圖逃避召集而未申報居住地變更,將面臨法律制裁。此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檢方表示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