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Cosplay攝影師以利誘強迫方式性侵29名未成年少女高達54次,被害人最小年只有12歲,甚至拍6817部不雅影片,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具體求刑25年。

檢方調查,嫌犯吳姓男子(29歲)自2016年至2024年間,透過社群平台、交友軟體與Cosplay攝影活動結識年輕女子,以免費拍攝寫真為誘餌,吸引對方赴約拍照,將被害女子帶到景區、攝影棚、旅館或其台南住處拍攝,分別用金錢引誘、勸說或強迫等方式,至少性侵猥褻29名未成年少女次數多達54次,甚至拍下犯案過程,行徑極度惡劣。
一名13歲少女遭性侵後2024年11月間由母親向警方報案,雲林斗六分局警方獲報經調查蒐證,即持搜索票前往吳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電腦主機、多個行動硬碟及相機等證物,檢警發現吳男將性影像依拍攝對象和日期整理成944個資料夾,其中436個資料夾內容均為性交、猥褻影像,數量高達6817部,吳男遭逮後雲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全案雲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近日依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提起公訴,分別具體求刑15年與3年2個月不等刑期,合併求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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