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台中市大甲區街頭出現1輛未領牌的微型電動2輪車,駕駛載運冷氣機違規上路,途中與1輛轎車發生碰撞,冷氣機還砸壞轎車,警方將開罰12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大甲警方統計,2024年(民國113年)11月30日新制上路至今,已取締273件微型電動2輪車交通違規案件,其中以「不依號誌、標誌、標線指示行駛及不依規定停放」93件最多,其次為「經審驗合格但未領用牌照」、「酒駕及拒測」各50件,此3項是違規項目前3名。

警方表示,最近這輛微型電動2輪車未按規定申請、領用號牌,如今違規上路還發生事故,導致所載運的冷氣機掉落砸壞轎車,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規定,未領用牌照的微型電動2輪車若行駛於道路,將處車輛所有人1200元新台幣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警方提醒,微型電動2輪車雖然體積小、操作方便,但不是萬能運輸工具,民眾應依規掛牌並正確使用,更不得載運大型或危險物品,才能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