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去年12月同意修訂2項標靶藥物給付規定,自今年2月1日起取消療程限制,並首度納入BRAF突變藥物給付,預估可嘉惠1,548名病人,每人每年最高可節省240萬元。

健保署表示,此次放寬含cetuximab及含panitumumab成分藥品於第一線治療的給付限制,取消療程給付上限。隨著大腸癌治療臨床經驗積累及新藥研發,治療模式已由固定療程轉向根據病情進展進行個別化調整,此舉符合國際治療趨勢。
針對具有BRAF V600E突變的大腸癌病人,共擬會議通過含encorafenib新成分新藥與含cetuximab成分藥品併用作為第二線雙標靶治療組合,此為首個給付於具有BRAF V600E突變之藥物。相較於現有標準療法,能延長無惡化存活期2.8個月及整體存活期3.4個月。
考量廠商供貨情形,新藥最快可於今年3月1日生效,預估挹注年藥費約4.6億元,每位病人每年約可節省92萬元至240萬元。

健保署署長陳亮妤表示,健保署秉持實證醫學與成本效益原則,逐步接軌國際治療指引,積極納入新藥給付。同時透過Power BI儀表板整合篩檢與就醫資料,監測個案就醫歷程,並提醒院所未即時確診、未治療個案名單,輔導院所精準「追陽」。
陳亮妤指出,去年大腸癌篩陽個案有78%即時進行大腸鏡檢查、疑似癌前病變或癌症個案有91%已接受治療,顯示健保署有效串聯篩檢與後續照護,提升大腸癌病友獲得全程連續性之照護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