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檢花2天時間「講故事」 柯文哲嗆:法庭是講證據不是超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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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17)日審理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柯文哲上午現身法院開庭。傍晚5點左右,柯文哲在臉書發文,再次對北檢開砲,強調「法庭講的是證據,不是超譯」。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17日上午再次現身台北地院。(圖/中天新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17日上午再次現身台北地院。(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在臉書發文提到,檢察官花整整2天時間,指控他與數十名公務員及外部專家者集體犯下圖利罪,但案件偵辦至今,沒有一個公務員說他有受到柯文哲的指示,而每一個公務員,除了林欽榮之外,也都斬釘截鐵的說「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透過都委會審議的容積獎勵與流程「全都合法」。

柯文哲表示,林欽榮的證詞,不只與所有公務員常識相左,他還有意識的公然在法庭上說謊,因為他自己就是用一模一樣的法令給予容積獎勵,因此今日在法庭上,「林欽榮已經被我的律師當庭告發涉犯偽證罪」。

柯文哲痛批,檢察官這兩天很賣力的表演,他們的結辯就像一本包裝完整精美的硬皮書,說書人唱作俱佳、慷慨激昂的想說服大家,他們手中有個「完美故事」、裡面有犯罪鐵證;兩位檢察官說書人用這個故事裡,讓大家天馬行空的充分發揮想像力,想像為何大批公務員們都願意犯圖利重罪「明知違法而為之」,卻沒有人得到好處、一定是市長很兇;想像為何一般人賄賂都很低調,都會極力掩蓋,沈慶京卻是高調跑到市政府、還在開工典禮上交賄款。這本看似精美的精裝書,內容浮濫灌水、缺字又漏頁,不堪一擊。

柯文哲怒批,案件中各自獨立的事件,只要跟柯文哲勉強連得上邊,就都成了檢察官的素材。他更是要問,「那麼,最關鍵的某時地、金流,到底在哪裡?」

柯文哲中午左右離開。(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中午左右離開。(圖/中天新聞)

起訴書說:1500萬交付的時間點是在111年10月19號到11月1號之間的某時地,為何在此時?檢方至今沒有解釋,唯一合理的推測是111年10月19日京華廣場進行動土典禮,那,錢呢?檢察官清查了沈慶京的帳戶,發現111年10月到11月間,沈慶京領了大額現金,檢察官說這就是為了準備交付賄款,但律師今天還原了沈慶京在111年現金進出的狀況。

明明沈慶京每個月都提領大量現金,111年平均每個月有一千萬,但檢察官為了編故事,刻意挑9月20號到10月17號間提領的1600萬,斷定當中有1500萬是作為行賄之用。每個月提1000萬是沈慶京正常合理的提領行為,檢察官卻刻意解釋成「不尋常」。

柯文哲砲轟檢方,法庭應該講證據,而不是靠臆測,更不能只是用演的、用辯的。檢察官無法呈現完整證據供大眾檢視,只敢東遮西掩編故事,再用片面偏頗的資訊濫行羈押,取得他們所需要的證詞,同時透過媒體不斷的渲染,去形成大眾普遍的印象,遂行他們所要達到的目的。他們的目的是將犯罪者定罪嗎?是要實現 公平正義嗎?

不是,檢察官對自己辦的案件跟證據根本沒有信心,才會需要用這麼大量的渲染、遮蔽、竄改去影響社會大眾。他們的目的是為了摧毀柯文哲的人格,順便摧毀了好幾位優秀的公務人員、害一生奉獻給國家的彭振聲前副市長家破人亡、連扼殺了都市計畫與城市發展的空間,也不足惜。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中天新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假設109年2月20日,柯文哲已經和沈慶京有犯意聯絡,3月朱亞虎傳訊息給李文宗等三人通報210萬前金已經付了,朱亞虎知道這就是賄款,我們也都準備好要集體幹下圖利的勾當,請問,朱亞虎還會把那七個匯款的人名傳給李文宗,留下犯罪紀錄與證據嗎?

最後柯文哲再問,請問,210萬或1500萬,就能讓這麼多的公務員與都委會委員,全都會乖乖配合嗎?檢察官,你們在摧毀的柯文哲和公務體系的同時,把自己的邏輯也都一起摧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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