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超商故意踩爛微波食物 男子討霸王餐遭拒判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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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塗豐駿/台北報導
想吃霸王餐遭拒!一名男子日前跑到北市一間超商,在商品櫃前拿了多份共300多元的微波食物放在地上踩踏,接著拿到結帳櫃台向店員要求「請我吃」,店員拒絕其要求,男子竟悻悻然離開,事後警方查出男子身分,依毀損罪嫌將他送辦,近日法院判決出爐,遭判處拘役50天。

男子故意將微波食品踩爛。(圖/翻攝畫面)

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2月12日上午11時許接獲報案,稱轄區興義街上一間超商發生糾紛,警員獲報趕赴現場,店長表示有一名男子進入店家後,無故將未結帳之7件食物商品總價300餘元丟置地板,且踐踏毀損致其不堪食用,後續將商品拿至結帳櫃台,並表示無力付錢,示意店員「請他吃」遭拒後離開。

男子將踩爛的食物拿到櫃台。(圖/翻攝畫面)

男子要求吃霸王餐遭店員拒絕。(圖/翻攝畫面)

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男子在微波食品櫃上拿了茶碗蒸、便當、剝皮辣椒雞湯、乾麵及咖哩飯等微波食品,並陸續將這些食物丟在地上用腳踩踏,店員察覺後上前阻止,男子卻依然故我無視店員,接著竟拿著這些要價353元的食物到櫃台結帳,但男子竟想吃霸王餐表明沒有要付錢,要店員「請他吃」最後仍遭拒絕。

警方循線查出嫌犯為賴姓男子(62歲),並發現他在雙北市、桃園與台中都有多次竊盜紀錄,過去也曾因涉及竊盜案入監服刑,出獄後還是繼續犯案,經查他從去年十月到今年一月,就有超過10次竊盜紀錄,萬華警方將他通知到案後依毀損罪嫌送辦,近日判決出爐,賴男遭法院判處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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