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導瞿友寧被控詐領輔導金 獲判「不起訴」本人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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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知名導演瞿友寧2021年被爆出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抄襲風波後,遭告發以名編劇鄭心媚劇本《在天堂的路上》向文化部申請輔導金後,卻擅將劇本改名《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還將編劇改為自己,事後瞿不滿各界質疑,還在臉書發文嗆聲沒用鄭女劇本「一個字」,涉嫌以不同電影詐領輔導金。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部電影確實是同1部,縱使瞿在臉書言論過於誇大,但詐欺罪嫌不足,6日將瞿不起訴。

瞿友寧 2021年被爆出電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抄襲風波,瞿友寧遭網友指控是抄襲慣犯,原編劇鄭心媚也坦言,因為此事她難過到無法去看電影,對此,瞿友寧發了2800字長文澄清,並表示已委請律師要揪爆料網友。不過事後瞿友寧遭告發詐領文化部輔導金,涉嫌詐欺。

瞿友寧被控於2016年9月30日,先以編劇鄭心媚執筆撰寫之《在天堂的路上》劇本,向文化部申請輔導金補助案,並以《在天堂的路上》劇本送審,後來逕自將劇本變更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還將編劇姓名變更為自己。事後瞿拿到國片輔導金。

但後因《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電影遭質疑劇本涉嫌抄襲鄭心媚的《在天堂的路上》劇本,瞿友寧為回應外界質疑,在臉書發文宣稱《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電影是他原創編劇,至於鄭心媚《在天堂的路上》劇本「一個字都沒用上」,因此瞿自承不實申領核銷輔導金補助款,涉嫌詐欺。

檢方調查時,瞿友寧坦承將申請案原編劇姓名由鄭心媚改為自己,但否認詐領輔導金,辯稱《在天堂的路上》與《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其實就是同部影片,內容都一樣,他申請變更,都是依照政府法令及規範進行,沒有不法。另檢方傳喚鄭心媚、導演柳廣輝也都證稱,2部電影是同1個故事。

檢方認為,瞿友寧因自身列名編劇,將原編劇姓名鄭心媚變更為自己招致批評,或為撇清自身抄襲疑慮,或為撇清編劇姓名換人質疑,而在臉書聲明誇大陳述,但不能因他在臉書的誇大言論,就認定他涉及詐欺,瞿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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