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麻豆區爆發保母虐嬰案,受害家屬指控鄭姓及張姓兩名保母,涉嫌將一名僅11個月大的男嬰,毆打致腦出血送醫,醫護人員發現男嬰身上有新、舊傷懷疑遭到虐待,通報警方,目前共有6人受害,2名保母因涉嫌凌虐兒童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已於12月8日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受害家屬28日在台南市立委郭國文、市議員陳秋宏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公開小孩受傷照片並提出警方受理的報案單,受害家屬的聯合聲明指出,鄭姓與張姓保母照顧的都是2歲以下兒童,都還不會講話,加害人就是看準這點,對兒童進行打、摔、踢、踹、踩、踏、丟、用力搖晃、言語羞辱與恐嚇等行為。整起事件曝光,是因為該名11個月大的男嬰於本月5日出現癲癇症狀,鄭姓保母要求家長自行帶往醫院治療,醫師才發現嬰兒出現腦出血等新、舊傷,疑似遭受虐待,通報警方,男嬰則因顱內出血住在加護病房治療。

麻豆警分局副分局長劉行五表示,12月6日接獲醫院兒少通報後,分局立即啟動調查並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警方前往受托保母處訪視時察覺異常,扣押監視影像後發現畫面有缺漏部分,查扣主機送交專業單位還原,赫見兩名保母對收托的多名嬰兒有不正當對待行為。檢警陸續掌握事證後,將兩名保母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涉案情節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也指出,涉案的兩名保母中,僅有鄭姓女子是社會局登記在案的合格私人保母,按規定最多可收托2名2歲以下嬰兒,她卻找來另一名未合格登記的張姓護理師朋友偽裝正牌保母。鄭姓保母僅回報照顧2名兒童,實際上兩人違法超收8名小孩,其中6名都在2歲以下,顯然違規收托6位兒童。
社會局強調,任何傷害兒童與少年之行為,市府絕不姑息。經調查,若確實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將依同法裁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規定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針對鄭姓保母,一旦判決兒虐屬實,將開罰6萬元至60萬元,另依保母超收與虐待行為,將給予撤照處分。張姓女子除兒虐行為恐被開罰6萬元至60萬元外,另外未登記無照執業,罰6000元至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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