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基隆市前議員韓良圻,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案,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韓良圻將入獄服刑。基隆地檢署已啟動防逃機制,依法辦理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等相關防逃措施,並於近日核發傳票傳喚韓良圻到案執行。

現年69歲的韓良圻自1998年起擔任基隆市議員,歷經五連霸後,於2018年順利交棒給兒子韓世昱,繼續韓家民意代表身分。韓世昱順利當選後,已擔任2屆市議員,2022年更以全市最高票連任議員一職。
基隆地檢署2021年間接獲檢舉,稱韓良圻父子涉嫌向建築包商索賄,因此檢方發動搜索韓良圻父子住處、辦公室,並帶回韓良圻父子與楊姓、簡姓等人頭戶進行訊問。當時韓良圻雖罹患口腔癌,仍因本案遭檢方聲押獲准進入看守所。
檢方認定韓良圻在2006年至2018年擔任議員期間,以簡姓、楊姓男子作為人頭,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帳戶影本等,向基隆市議會人事室申請公費助理費,共詐得658萬餘元薪資、春節慰問金及利息,因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至於涉嫌索賄部分,檢方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韓良圻否認犯行,供稱他領取款項之後全數用來支付助理薪資,並沒有挪為己用,且他所支付的助理薪資總額,遠超過他所領取的款項,因此他沒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的不法意圖。
基隆地院一審認定韓良圻詐領助理費893萬餘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4年,並追繳未扣案犯罪所得893萬6738元。另教唆長子韓東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部分,則依涉犯商業會計法「虛偽填製會計憑證並入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韓的助理楊士弘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韓良圻擔任基隆市議員,卻出於一己之私,以虛列人頭助理的方式,向基隆市議會申報兩人為助理,且就犯罪事實否認再三,因此二審改認定犯罪所得為658萬餘元,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改判韓良圻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3年。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13日駁回上訴而定讞。基隆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黃聖表示,韓良圻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案已判決確定,基隆地檢署依高等檢察署指示,啟動防逃機制後,立即依法辦理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等相關防逃措施,並於近日核發傳票,傳喚韓良圻到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