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2日,台中市立欣托兒所發生6歲張小妹被悶死娃娃車意外。當日女童搭車到園後竟未下車,在高溫車廂內受困8小時後才被發現,全身已無生命跡象,家屬質疑是否遭體罰而被關在車內。

6歲張小妹被關在娃娃車裡,脫水休克死亡。(圖/中天新聞)
根據警方調查,事發當日早晨,張小妹搭乘托兒所的娃娃車前往上學。由於隨車老師林怡慧未能確實點名,司機吳福春也未依規定檢查車內是否有學童,張小妹竟整整一天未下車。園方在下午放學時才發現她倒臥在車內地板,身旁留有書包及水壺,但已氣絕多時。法醫初步判定,女童因高溫環境導致脫水休克死亡。當天台中市氣溫高達33度,密閉車廂內溫度可能達70度以上。

對於6歲張小妹為何會被關在娃娃車裡,老師一問三不知。(圖/中天新聞)
張小妹的父親張東海憶述,事發後他趕到現場時,孩子已全身冰冷倒地。他悲憤地表示:「我的孩子好端端地去上課,竟然這樣躺在地上沒了氣。」女童的阿姨則痛心地說:「上午10點多,我們親手交給老師,結果孩子在車裡悶了一整天,到傍晚才發現她已經悶死了。」
法醫高大成表示,在33度的室外溫度下,密閉車廂內溫度1小時內就會達到70~80度,人在裡面2小時就可能因嚴重脫水死亡。驗屍發現女童全身有多處手指抓痕及灼傷,研判生前曾奮力求救。

司機吳福春及隨車老師林怡慧,兩人分別被判刑1年6月及1年8月。(圖/中天新聞)
立欣托兒所園長曾淑芬在事後公開道歉,並表示:「司機和老師疏忽是造成這起悲劇的主要原因。我們平時的工作訓練都有強調司機下車前要巡視車內,但這次卻出了大問題。」然而,家屬對園方的道歉並不接受,認為疏失不可原諒。
整起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司機吳福春及隨車老師林怡慧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兩人分別被判刑1年6月及1年8月,皆緩刑5年。此外,園方與家屬達成835萬元民事和解。然而,張小妹的母親陳美娟表示:「再多的賠償也無法挽回我的女兒,她的死是冤枉的,我絕不原諒。」

6歲張小妹小小年紀還來不及長大卻無辜枉死。(圖/中天新聞)
張小妹是透過試管嬰兒技術出生的孩子,其母親陳美娟曾多次人工受孕才得以懷孕。女兒的離世令她痛不欲生,但她仍不放棄希望。兩年後,她再度接受試管嬰兒手術成功懷孕,並於2006年8月產下一名男嬰。陳美娟深信這名男嬰是女兒雅雯的轉世,她說:「雅雯曾託夢告訴我,她要回來投胎做我的小孩。」
張小妹事件至今仍是全台幼兒接送安全的重要警示。如何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不僅需要園方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心,也需要政府完善監督機制。對於每一個家庭而言,孩子的生命都是無法取代的珍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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