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下場慘了!北市中山分局集體收賄包庇酒店 重判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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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前台北市員警涉貪包庇酒店業者,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圖/取自Google Map)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被訴收賄包庇色情酒店業者,檢方起訴時任中山一派出所員警李功華等8名員警、業者11人,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將7名員警各重判7年6月至9年6月不等徒刑,僅員警吳翊銘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被告李功華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4萬元沒收;陳俊安判刑9年6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12萬元沒收;陳錦男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6萬元沒收;許峻銘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24萬元沒收。陳彥安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62萬元沒收;凃維廉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26萬元沒收;張寧判刑8年,褫奪公權3年,犯罪所得123萬元沒收。

檢方指控,曾小琪等人經營嘉麗寶集團酒店,按月行賄中山警分局多名官警,起初旗下只有2家店,因員警包庇業者違法媒介性交易等不法情況,使業者有恃無恐,至2018年已擴展為4家店,並招待管區員警上酒店喝花酒,換取員警放水取締。檢方數波偵查後,2021年2月、5月2度結案,將涉案員警、酒店業者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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