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屆74歲的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今(2025)年6月捲入一起包養官司,一名宋姓女子透過孩子外婆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求償10億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提告的女方沒有充分舉證證明王文洋有撫養孩子的事實,判決女方敗訴,可上訴。

根據女方指控,2018年間王文洋透過中間人許男認識小40多歲的宋女,兩人發展出親密關係,宋女於2019年初懷孕生下一子。宋女主張,王文洋曾口頭允諾每年支付200萬元至孩子20歲,並曾交付4000萬元作為扶養費,還送過卡地亞戒指、愛馬仕柏金包等奢侈品,因此要求王文洋讓孩子認祖歸宗,並負擔未來相關費用。台北地院召開調解庭時,宋女提出10億元和解金,遭到王文洋拒絕。
面對指控,王文洋否認曾與宋女發生性關係,也否認曾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王文洋主張,宋女使用包養網站,認識的客戶達2位以上,甚至曾與介紹人發生性關係,可證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王文洋並表示,女方無法舉證他有撫養小孩事實,且女方具體在何時、何地曾與他發生關係都講不明白,因此拒絕驗DNA。
法官審理時,宋女外婆提出13項證據,其中10項包括戶籍謄本、出生證明等,法官認為都無法判定與王文洋有親子關係,銀行大額現金的照片也無法證明是由誰提領交付。宋女方另提出3段錄音,佐證王文洋曾交付4000萬元當作扶養費,其中包括宋女與許男的對話中提到「希望總裁作親子鑑定、領養小孩、讓孩子認祖歸宗」等語,以及「你已經拿總裁很多錢」等內容。
法官勘驗錄音檔後認為,依照女方證詞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雖可知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確切時間,甚至不記得年份,且透過相關網站見面並發生性關係的男子又非單一、包含其他人。法官指出,錄音中雖提及錢,但沒有具體指稱多少錢,用途為何,無法證明是撫養費或性交易對價,也沒有說這些錢是什麼錢,無法證明跟王文洋有關。
此外,法官也注意到宋女無業,自己跟孩子都是靠宋母照顧,王文洋有無撫養事實仍存疑。法官認為,宋女對王文洋有撫養事實的舉證不足,因為沒有其他證據佐證,依法不能強制驗DNA,因此對要求確認小孩與王文洋親子關係存在,或由王文洋認領小孩的主張均判宋女敗訴,可上訴。
判決並指出,本件事證已臻明確,王文洋與原告其餘證據調查的聲請,由於對審理結果不生影響,都無調查的必要;至於兩造攻擊防禦方法及所提證據,經審酌後,也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不再審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