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跟前男友聯絡!二兵「買槍殺女友」二度卡彈 5mins返回當眾開槍…判無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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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新北市1名梁姓男子與王姓女友同居,不過後來他被徵召入伍,期間因不滿女友與前男友藕斷絲連,於是向同梯買槍南下嘉義與王女對峙,未料王女說了一些話激怒他,讓他當場朝他連開好幾槍,雖然過程中數度卡彈,但最後還是成功擊發,王女在家人面前遭槍殺身亡。

1名男友開槍射殺女友。(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梁男自前年11月到去年3月間,都同居在高雄的租屋處,不過後來他跑去當兵,在新訓期間他發現女友會與前男友聯繫,入伍1個月後便花了5萬元與同梯買槍,合計一把槍加上12個子彈,之後便從北部搭車南下嘉義,前往女友的外婆家中,叫女友出來對質。

梁男隨後與王女發生爭執,當天下午4時56分,他一時情緒激動便拿槍往王女胸腹部扣了2下板機,未料卡彈,他隨後就先行離開現場,5時1分先在附近清槍並試射1顆,成功擊發後又在5時6分回去和王女對質,詢問她是否還有跟前男友聯繫,而王女回覆:「是又怎麼樣,不是又怎麼樣,不關你的事。」加上王女當時正與前男友通電話,梁男聽見前男友在電話另一頭說:「來對開。」忍不住又朝王女胸膛再開3槍,雖然前2槍依舊卡彈,但第3發擊出當場擊中王女左胸,事發後,王女的表哥與母親連忙向前壓制住梁男,可惜王女已經中彈,隨後被送往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法院審理此案,梁男雖坦言不諱,但一、二審仍判決他無期徒刑,不過他不服判決再上訴,最高法院今(25日)做出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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