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歲的知名男星周孝安於本月24日凌晨12時30分許和友人在錢櫃忠孝店飲用威士忌以後,於凌晨3時50分許駕車離開,隨後疑似因為想將停在黃線上的車輛移到停車格內,卻在移車過程中忘記打方向燈,於忠孝東路4段某處巷弄內遭警攔查,酒測值達0.28毫克,警依法送辦。台北地檢署今(10月30日)起訴周孝安,並聲請簡易判決。

據了解,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方於24日凌晨3時58分許巡邏時行經忠孝東路4段某處巷弄,見一輛自小客車路邊靠左停車時未打方向燈,故上前攔查,沒想到在車窗搖下以後,駕駛周孝安渾身散發著酒氣,警方便要求其接受酒測,酒測結果為0.28毫克,警方也當場將其逮捕,並於警詢後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至台北地檢署。

周孝安到案以後,坦承酒駕,檢方訊後認為周孝安態度良好,裁定無保請回,而台北地檢署也於今日偵結此案,依照公共危險罪起訴周孝安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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