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臭魚沖冷水虐死公公 惡媳「一審無罪」改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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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媳戚女虐死公公。(圖/中天新聞)

李奕緯/台北報導

台北士林區戚姓女子2018年在家中與97歲公公細故口角,竟對公公連續凌虐2天,瘋狂手段包括在廁所內脫光衣服沖冷水、踩胸口、拿壞掉雞魚丟身邊、噴灑殺蟲劑等等,公公不堪被虐身亡,戚女被起訴家暴殺人罪,但一審法官考量戚女丈夫求情:「她很善良,是生病了!」認定戚女犯案時喪失辨識行為違法能力,判決無罪,高院二審推翻無罪判決,改判15年,上訴最高法院又發回更審,高院今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輕判戚女5年,還可上訴。

全案源於2018年12月20日,戚女(40歲)因為不滿公公不午睡等細故,與公公起衝突,公公在廁所裡面作勢拿拖把要打她,她搶下拖把後情緒失控,拿蓮蓬頭用冷水沖公公,公公倒臥在廁所地板,她再拿冰箱裡的壞掉的雞、魚擺放在公公旁邊,「想臭死他」,並在扭打過程中踩踏公公胸口,還拿殺蟲劑對廁所噴灑。

戚女事後雖叫外傭把公公扶回房間休息,但隔天兩人又衝突,她再把公公衣服脫光沖冷水,沖完後把公公留在廁所,稍晚外傭就發現公公身亡,緊急叫救護車送醫但已回天乏術。

戚女出庭強調,自己罹患精神疾病長期就醫,犯案當時腦中出現幻覺,她犯案後非常後悔,希望公公上天堂。

一審法官審酌,戚女2014年6月就被衛福部精神照護資訊管理系統通報為嚴重病人,並曾於各醫院住院治療,案發前1日,戚女曾發訊息辱罵其母、要求母親去跳樓,案發後在派出所作筆錄時,也強調公公將她丈夫當成搖錢樹、公公跟所有人都有仇、惡有惡報、公公要下地獄、自己做鬼也不放過他等等,強制送醫治療後,也因為躁症發作不斷在病房與他人起糾紛。

一審法官認定,戚女長期交替出現躁症、憂鬱、幻聽、妄想等症狀,罹有雙極型慢性情感型思覺失調症,案發當時病發出現幻聽、被控制妄想,導致精神發生嚴重缺陷,無法理解及判斷現實事務,喪失辨識行為違法能力,依法應判決無罪,同時判入相當處所實施監護5年。

二審法官則認為,戚女雖有精神疾病史,但平日均有服藥,案發前沒有異常,發現公公死亡後,還教導看護謊稱公公在浴室跌倒,審理時又可以清楚記憶案發過程,可見犯案時未喪失辨識能力,考量她自稱碩士班肄業,曾擔任珠寶店員、酒店公關,改判15年徒刑。

但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未敘明為何不採對戚女有利的部分,撤銷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院今改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輕判戚女5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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