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一名員工2023年6月持鐵鎚狂敲同事頭部致死,犯案後還冷靜返回上班,還企圖滅證最後遭逮,一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23)遭駁回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嫌犯林姓男子(56歲)為台鐵左營機務段員工,他懷疑同事洪男(63歲)破壞其私人物品,且長年因工作相處不睦早有嫌隙懷恨在心,2023年6月1日上午上班時間戴手套手持鐵鎚,潛入值班室趁洪男剛坐下未注意,從後方狂敲其頭部,再拖到休息室內繼續攻擊,造成洪男頭部與全身多處外傷當場死亡。
林男行兇後還去買清潔用品回來清理現場滅證,還用洪男手機企圖幫他請假爭取時間善後,未料案情還是曝光,警方在現場採證並調閱監視器鎖定林男犯案,案發隔天隨即前往林男住處查緝,林男為躲避警方追捕從4樓跳窗腿部骨折遭逮,送醫治療復原後仍遭法院依殺人罪嫌羈押。
一審橋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自己有妄想症才會失控犯案,法官不不予採信認為他預謀犯案且企圖滅證行為非常冷靜,並不符合精神障礙條件,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男上訴二審由高雄高分院審理,二審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不妥,今(23)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