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慣犯剛出獄又白吃 爽嗑壽司郎遭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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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吃霸王餐慣犯今年9月跑到台中一間壽司郎,狂點了1千多元餐點候賴帳遭警方送辦,法官查出他40天前才因同樣犯行服刑出獄,最後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

台中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台中地方法院。(圖/資料畫面)

判決指出,男子9月15日晚間8時許獨自前往台中壽司郎新時代店用餐,期間點了19盤壽司、2碗拉麵、2份炸物、2個茶碗蒸及3杯飲料,共計費用1690元,未料他吃完後藉故拖延時間不付錢,店家見狀只好打電話報案,警方到場男子仍不願付款,警方當場將他帶回依法送辦。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法官發現男子今年6月間在新北某餐廳,以相同手法吃霸王餐行徑惡劣,且他8月初才因該案入獄服刑出獄,豈料出來後40天又重施故技犯案,顯見其行為毫無尊重他人財產權。

法官審酌男子即使應訊時坦承犯行,但他故意為之且未與被害店家賠償和解,認為他再犯風險極高,近日依詐欺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另追徵餐費1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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