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二審大逆轉 民眾黨秘書長:請停止撕裂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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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二審出現重大轉折。台灣高等法院改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與一審判刑7年4月的結果大相逕庭。台灣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聆判後表示,高院判決清楚昭告台灣社會高虹安沒有貪污。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圖/中天新聞)
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圖/中天新聞)

高虹安被控於民國109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詐領公款。一審台灣高等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二審高院改判後,檢察官得上訴,但被告不得上訴。

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高虹安貪污罪不成立。(圖/高虹安臉書)
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高虹安貪污罪不成立。(圖/高虹安臉書)

同案被告方面,一審將高虹安立委時期4名辦公室主任中,黃惠玟等3人依同罪名判刑1至2年,緩刑3到5年不等;陳昱愷無罪。二審高院將王郁文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黃惠玟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陳奐宇判處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罰金;陳昱愷維持無罪判決。

周榆修受訪時表示,民進黨政府把國家搞得四分五裂,應該從這個判決開始,停止撕裂國家,停止用雙標的方式處理自己的政敵,停止用司法追殺的方式讓國家陷入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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